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严厉打击“校园
时间:2018-11-23
来源:牡丹江市西安区检察院
作者:徐嘉翊
录入:毕慧铭
审核:张巍
近日,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分局抓获了在牡丹江地区高校学生间进行“校园套路贷”的恶势力犯罪团伙,西安区人民检察院侦査监督科派员提前介入侦查,并依法从严批准逮捕涉嫌敲诈勒索、诈骗罪的张某等四人,有效打击了“校园套路贷”犯罪团伙,维护了本地区校园的安全稳定。
今年年初,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分局接到温春农校的学生报案,称其通过同学在一家公司借贷后,实际到手的借款数额很少,后被对方认定违约,对方以暴力、威胁手段要求其偿还了高额借款。西安分局接到报案后立即立案侦查,抓获了涉案的部分犯罪嫌疑人,并随即将该案件信息通报给西安区人民检察院侦査监督科,该院侦监科对公安机关反馈的信息进行审查,发现该犯罪团伙是以“小额贷款公司”名义在哈尔滨市江北远东理工学院、牡丹江市温春农校、牡丹江市师范学院、黑龙江幼儿专科师范学校等多所省内高校散布借贷广告信息,引诱学生借款,通过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的方式,制造民间借贷假象,并以“违约金”等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虛高借款合同,随后单方面肆意认定学生违约,然后以暴力、威胁手段要求学生还款或是到其他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平账。此案诈骗金额达四十余万元,敲诈勒索金额达二十余万元,涉及犯罪嫌疑人人数众多,且分工明确,有专门人员负责贷款合同签署、网络贷款操作、到借款人学校或家中催收贷款、在校园中从事中介介绍学生贷款的人员。公安机关现已核实被害学生十二名,有的被害学生被迫退学。
鉴于该案是本地区第一起典型的涉恶犯罪团伙在高校间实行的“校园套路贷”案件,不仅侵害了在校学生财产安全,还严重危害了在校学生身心健康,不利于校园安全稳定,必须坚决、准确、依法严厉打击此类案件。为保证公安机关能顺利侦破此案,西安院侦监科提前介入侦查,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,听取办案人员对案件的侦查进展情况介绍,并针对侦办情况,提出侦查取证意见十二条,包括查明涉案人具体作案范围、手段、分工,及时固定借贷、转款书证、电子证据、继续查找其余被害人及涉案人等意见,有效引导公安机关在最快时间内收集并固定证据,充分确保案件在报捕前犯罪嫌疑人涉案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,达到批捕条件。案件报捕后,该院指定员额检察官办理此案,依法从严对四人以诈骗罪、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。为保证案件后续诉讼的顺利进行,向公安机关下达了《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》和《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》,要求公安机关继续核实其余被害人、抓捕其余涉案人员,同时补充完善涉案证据,坚决做到全面打击,确保犯罪人员不遗漏。现该案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中。